公安执法监督体系如何改革?这个省能想,更敢做!
港澳六和宝典资料 高杨清
“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根本,重在监督的刚性,杜绝随意执法的空间,这一切有赖于公安队伍的法治建设。”谈及公安执法监督体系改革,贵州省公安厅法制局相关负责人深有感悟。
“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满意度逐年提升,2019年分别达99.05%、97.31%,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全省因现场执法不当引发的涉警舆情零发生。”
“今年以来,全省窗口服务不到位、民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同比下降90.92%。”
贵州省公安厅取得的成绩,不可谓不亮眼,秘诀何在?
两个字——法治!贵州省公安厅把公安改革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扎紧了执法各环节的法治“篱笆”。
在各项具体改革中,他们不止于能想办法,更将之逐一落到实处。
千言万语,不如一个个实例更有说服力,一起来看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抓执法行为规范——一站式、一体化办案机制不留死角
“只要把犯罪嫌疑人送到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我们就从繁琐事务中解放了。登记、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人员看管等均由专业工作人员接管,我们办起案来比以前轻松了好几倍。”
对于贵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民警而言,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启用带来的直观感受是“得到了解放”。
但在更深层意义而言,这套一站式、一体化办案机制带来的更多是执法质量上的提升,“赚了执法公信力的分”。
犯罪嫌疑人进入中心登记后,身份查验及自动人像比对系统即启动,对同案人、同案件、犯罪原因、作案方式、销赃窝点等开展分析研判,聚合形成嫌疑人的“超级档案”。
与此同时,执法办案、执法音视频应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系统介入,相关警种同步开展立案、侦查、现场审批等工作。加上内部全程音视频监控系统及案件自流程化监督功能模块,有效开展监管覆盖。
点睛之笔在于,经开区分局为中心专门派驻了法制民警,执行“全案跟进、同步上案”机制,将执法监督体系完全激活。
“我和同事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入室盗窃的案件时,在一次审讯中未能联系到其监护人到场参与。法制民警发现后,立即要求我们想方设法联系到监护人进行再次讯问。”经开区分局三江派出所民警周航臣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
对办案民警而言,“会时时刻刻感受到法制民警的关注”。
像这样的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在贵州不止一家。目前,全省已完成93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有了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这样的“基础设施”,各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得以划下办案硬约束——对未在办案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案件,一律不予审查,并要求在案件移送检察院时制作视听资料制作说明书附件一并移送。
近两年来,全省执法办案中心实现安全事故“零”发生。
抓执法质量提升——可查询、可追溯管理模式全程流痕
“2018年下旬,省厅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受立案改革和刑事案件‘两统一’的调研检查工作,我们共实地抽取行政、刑事案件160余起,调取了300余段执法记录仪视频,100余段办案区询(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及视频监控录像,走访检法机关11家。”
回想那次调研检查,一位工作组成员深有感慨,“有看到改革的成绩,但也发现了信息化程度和法制队伍警力素质上的短板,对提升执法质量形成了一定制约。”
而这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如何破解有警不录、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答案是警情处置全流程信息化留痕——
在“贵州110”改革中,研发开通了微信、QQ、手机APP等报警渠道,实现110接线员、报警人及其附近警力多方视频通话。
对每一起接处警警情实行统一编号,并将所有音频、视频、图片、文字资料以及警情工单签收、处警、反馈等信息集中存储到“贵州110”警情数据库,封装档案信息,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接到群众报警求助后,接线平台动态显示报警人及就近警力位置,直接将警情工单推送一线处警警力的同时,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及辖区派出所同步感知,随时跟踪辖区每一起警情处置过程,做到警情数据“聚通用”。
一整套警情流转、处置反馈、上级回访、全程监督的工作闭环,“基本消灭了任性执法的空间”。
如何避免公安机关办案结果屡屡被退回补侦?答案是刑事案件数据跨部门流通——
早在2016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就共同制定了《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明确15类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
这既可让公安民警“照单抓药”,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证据的不缺项;又让检察院、法院对“重大要案”提前介入导侦的做法推广到更多的“小案”上,有效提升了民警的证据收集能力。
在此基础上,经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协同办案平台于2019年9月正式在全省政法机关全面推广应用。
“公安机关不用到检察院就能完成案件的报捕、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可以网上阅卷,快速作出捕或不捕、诉或不诉的决定;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就知道判决结果。”
除对办案效率的巨大提升,平台还将各阶段证据标准、证据规则、工作程序转化为电脑可识别的数据标准和数学模型,初步做到对证据有无、证据合法性、完整性审查判断,倒逼公安机关在证据规格标准上与庭审要求结合起来。
如何扫除信息化监管无法照亮的盲区?答案是法制“守门人”在主要警种全覆盖——
省公安厅制定《公安机关法制员工作规定(试行)》,在各基层所队和经侦、治安、刑侦、交警等主要警种全部设立了专兼职法制员,为信息化办案流程补上了人工监督的一环。
政策上的倾斜优待,让法制员“真正感受到了重视”。
各地在省级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法制员的选拔、岗位职责、奖惩规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贵阳市公安局花溪分局还特别规定法制员资格是干部任用和提拔必备条件。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配置专职法制员536人,兼职法制员3065人,实现了主要执法勤务类机构所队均有法制员的目标。
抓执法流程监督——全过程、全环节责任链条从严治警
“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改革后,公安机关同样也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2015年,贵州被公安部确定为第一批主办侦查员制度改革试点地区。”
在省公安厅改革办相关负责人看来,这项制度的生命力,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一样,“在于权责分明”。
在具体改革中,全省按照一定比例和条件从公安机关中遴选具有刑事司法属性的优秀人员担任主办侦查员,明确主办侦查员对其主办的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提请逮捕、移送起诉全过程承担的办案责任,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终身负责制当然有压力,同时一线侦查员也有了更大的办案权限和资源调动能力,侦查自主权得到落实,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远胜以往,让想干事创业的人有了自己的发挥空间。”
主办侦查员们的心声反映到了工作实绩上,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公安机关破案绝对数、打击处理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数均得到较大提升。
除此之外,省公安厅进一步打造全过程、全环节责任链条,不给推诿塞责以空间。
报警时遇到“踢皮球”?他们这样做——
明确警情受理、处置首接责任制,凡是群众报警,必须由民警带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警。对于管辖权不明或管辖权存在争议的刑事案件,严格落实首接责任,由首先接警的单位依法对警情进行先期处置后,提交法制部门审查确定受案管辖责任单位。
临场处置和自由裁量存在模糊地带?他们这样做——
细化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制定《贵州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执勤处置规范》,明确巡逻盘查、抓捕、征地拆迁警情处置、噪音警情处置、非警务类警情处置、媒体接待服务和舆情引导管控、现场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等7个方面现场执法流程。对诈骗、赌博、卖淫嫖娼等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行政案件,配套修改完善《贵州省公安机关行政案件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统一处罚幅度,大力压缩“人治”空间。
案件纠错和惩戒责任人难?他们这么做——
突出追责问责刚性,全面修订《贵州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强化第三方数据结果运用,每年对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作出无罪判决、存疑不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审查、剖析,对存在执法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市州启动执法责任倒查程序。5年来,8个集体、364人因存在执法过错或重大瑕疵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改革就是不断与过去告别,期待贵州公安在新征程上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