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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批复!他被评定为烈士
时间:2024-12-31 12:18来源:福建日报责任编辑: 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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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评定夏传丰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榕政综〔2024〕2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夏传丰,男,1985年11月20日出生,福建省连江县人,生前系个体户。2024年7月12日,夏传丰同志在连江县潘渡镇坡西村敖江上游水域,为抢救落水群众而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同意评定夏传丰同志为烈士。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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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传丰。福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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