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电话
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第一步
也是关键环节
在手机卡早已实名制的今天
犯罪分子不会轻易暴露自己
批量购买他人实名注册的手机卡
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链条
进入3月份以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反弹态势,特别是与疫情相关的类案增幅较大。其中,受疫情影响,企业周转资金短缺,与之相对应的是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高发;大量网民宅在家中,兼职刷单、虚假购物类诈骗案件出现相对突出态势。
北京警方依托公安部“云剑—2020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打击非法开贩手机卡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4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组织牵动朝阳、海淀、丰台、顺义公安分局先后打掉开贩手机卡犯罪团伙5个,抓获“组织开卡”“带队开卡人”等各层级犯罪嫌疑人35名,全部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
不要成为骗子帮凶
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互联网接入等技术支持或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19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触犯法律的,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将电话卡以及银行卡出售给其他人使用,一时贪念从中赚取了几百元小利,但被犯罪分子利用后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将给事主造成数万甚至数百万损失,自己也终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承担法律责任。
近期高发案件类型
近期,本市高发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主要为: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虚假购物消费类诈骗;刷单类诈骗;冒充购物客服退款类诈骗;冒充公检法类诈骗;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类诈骗等6类,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代办信用卡类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短信等渠道发布虚假信息,要求事主下载仿冒网络贷款APP,要求事主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账号后,向事主索要汇款验证码,盗刷资金。
刷单类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微信、QQ等即时聊天软件发布大量网络兼职刷单工作信息,有人上钩后便通过快速返还购物本金和刷单佣金赢得其信任,再以各种话术欺骗事主多次完成刷单任务才能一次性返还佣金和本金,待事主完成多个任务后,犯罪分子就以系统故障、转账延迟、账户冻结为由,继续诱导事主向诈骗账户汇入钱款,转账到指定账户后将事主拉黑。
虚假购物消费类诈骗
疫情防控期间,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物品需求激增,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虚假售卖信息实施诈骗。近期,此类案件主要为涉疫情虚假贩卖医疗物资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购物软件、微信、QQ、百度贴吧等网络渠道发布虚假售卖信息,在事主向其转账后,随即消失。
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冒充公检法机关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一种常见方式,疫情防控期间,陆续出现冒充北京市疾控中心、北京市医保局等新型变种手段。犯罪分子自称是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事主在网上贩卖口罩等防疫物资,涉嫌违法犯罪。当事主否认后,便报出事主的身份信息并询问是否真实,随即称事主可能由于身份信息泄露,被他人利用,将协助事主转接到公安部门处理,随后不断变换身份对事主进行洗脑,最终要求事主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
网络交友诱导赌博、投资类诈骗
事主以交友为目的,在社交网站与犯罪分子相识,后转至微信、QQ等即时聊天软件,犯罪分子诱导事主下载投资及博彩app或网址域名后实施诈骗。
冒充购物客服退款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电话与事主联系,冒充各大电商及快递公司客服谎称事主的购买的物品因质量问题及物流损毁,以需要给事主理赔或退款为由实施诈骗。近期,此类案件出现新型手法,即让事主添加微信公众号后绑定事主银行卡,填写个人信息及银行卡信息。
防范提示
一、96110是北京反诈专用号码,如有来电及时接听;
二、“全民反诈”APP现已正式开通,了解更多反诈资讯、举报涉诈线索,请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
三、办理贷款、网络投资要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凡是放款过程收取手续费等其他费用的都是诈骗;
四、当接到电话告知你身份信息泄露涉及违法行为时多是诈骗,不要相信;
五、网络兼职刷单都是骗局,不要参加;
六、在正规网站上进行购物,不要轻信朋友圈、论坛里的卖家。如果需要进行退款操作,一定要在原网站上进行,不要轻信陌生电话或者微信、QQ;
七、网络交友、投资要谨慎,网络赌博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