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南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的有关指示精神,灵活适用强制执行法律、政策,依法公正、平等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疫情期间的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10790件,执结61902件,执结标的金额224.05亿元。其中,受理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7450件,执结1717件,执结标的金额8.33亿元,为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不少中小微企业陷入生存困境。省法院先后两次召开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视频调度会,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郑州、平顶山、商丘等中院先后出台文件,指导疫情期间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
武汉各行各业包括中小微企业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及时维护,事关武汉抗疫大计。全省法院迎难而上,全力执行涉及湖北医疗、民生等中小微企业的案件,以实际行动支持武汉抗疫。
如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法院立案执行的武汉市江天金属材料公司申请执行许昌开源电气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标的85.7万余元。执行干警创新工作方法,创建案件微信工作群,开通视频通话,在家里开展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工作,许昌开源电气公司多方筹措资金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缓解了武汉市江天金属材料公司的困难。
工作中,全省法院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的工作要求,通过强制执行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安全环境。
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特别是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全省法院依法审慎采取暂缓、变更或暂时解除相关执行措施;审慎处置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财产;审慎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等,选择采用对企业生产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据统计,今年1月至3月,郑州、洛阳、平顶山、许昌、周口等地法院先后对49个医疗单位、防疫物资供应机构临时解除执行措施,涉及案件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