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有地方说、化解纷争有人管、释法析理有渠道……近年来,河南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规范建章立制、强化队伍培训、加强部门协助等方式,做实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办好惠民实事,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登门入户
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近日,武陟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工作人员巧借“六尺巷”的典故,成功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
居民慕某和王某乙是前后邻居,两家共用一个宽两米的胡同作为出路,多年来,两家和睦相处。20多年前,王某乙到外地工作,自家老房子由哥哥王某甲管理。今年,慕某想翻盖新房,由于胡同只有两米宽,拉料时大车进不去。慕某想让王某甲将老房子拆掉。但王某甲认为,这是其弟弟的房子,也是家里的祖房,不同意拆掉。慕某多次让王其甲的亲朋好友以及村委会帮助协调,但王某甲始终不同意。无奈之下,慕某只好到龙泉司法所求助。
听完慕某的诉求后,龙泉司法所所长赵昕和调委会成员找到王某甲了解情况。王某甲称,当年分家时,老房子归弟弟王某乙所有,自己不能做主。随后,赵昕找到王某乙的联系方式,向其讲明情况。王某乙刚开始不同意拆老房子,认为拆了老房子就是断了自己的“根”。赵昕为王某乙讲了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结合慕、王两家一直友好相处的情况讲明道理,并讲了“六尺巷”的典故。王某乙听后,表示愿意和哥哥商量一下。第二天,王某乙给赵昕打电话,表示同意拆掉老房子,赔偿款给哥哥,赔偿数额由哥哥决定,自己分文不要。赵昕和调委会成员对慕某、王某甲也讲了“六尺巷”邻里和睦、互相谦让的故事,并进行“背对背”调解。
最终,王某甲同意拆除老房子,慕某同意给王某甲补偿,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握手言和,矛盾圆满化解。
为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走进社区、田间地头,通过错时、预约等方式,登门入户走访,实现“敲开门、走进屋、说上话”,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矛盾症结、调处切入点,切实做到苗头早发现、情况早掌握、动态早研判,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消除隐患。
触角延伸
强化隐患预警排查
“快来俺家看看吧,俺家被水泡得都不成样了!”前不久,居民王某向社区反映,楼上邻居霍某家管道漏水,造成自家天花板损坏及吊灯浸水,要求霍某赔偿损失。
安阳市文峰区司法局永明路司法所调解员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联系社区网格员及物业人员前往王某家查看情况,随后又共同到霍某家查看,未发现漏水点。后经专业师傅检测,漏水是霍某家进水管老化、腐蚀造成的。
查明情况后,调解员组织王某、霍某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王某、霍某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调解员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倾听并梳理当事人诉求,明确双方争议焦点。
调解员告诉霍某,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霍某作为漏水房屋所有权人,因疏于管理维护房屋及设施导致漏水,对楼下邻居造成损害,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责任,王某要求其赔偿损失合理合法。由于在事件处理过程中,霍某积极寻找漏水点,付出了一定成本,在调解员的协调沟通下,王某自愿承担一部分费用,霍某答应承担剩余费用,双方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圆满化解。
社区是最基层的社会管理单元,基层解纷网络在信息采集、化解矛盾等方面有着特殊作用。为第一时间了解群众间矛盾纠纷,有效延伸工作触角,预防群体性、突发性纠纷,近年来,全省各地司法所加强与街道、社区的信息互通,按照依法化解、分类处理原则,持续强化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利用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资源优势,推动法律顾问配合司法所参与访调互通工作,不定期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升级。
汇聚合力
一站解纷筑平安
“太感谢咱们的工作人员了,你们保障了我们的合法权益……”12月11日,中牟县司法局姚家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一起涉及98名农民工的欠薪案,农民工代表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2022年8月,龚某某等人在某公司从事建筑工作,施工结束后,总承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资。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迅速协同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民警、欠薪专班组,共同约见公司负责人、劳务总包方及各班组工人代表,深入了解了欠薪的具体原因,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自愿签订还款协议,并制订了详细的还款计划。龚某某等农民工在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对调解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提高人民调解的专业性,省司法厅积极引导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按照所学专业、所在行业、擅长调解纠纷领域分类登记,充分发挥调解员行业权威性和专业特长,有效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目前已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多主体跨界合作的调解结构,实现了全域调解无盲点、全程调解无遗漏。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创新调解组织形式,以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将人民调解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汇聚各方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诉调对接、警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为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选聘了专业性强、邻里口碑好、说话有分量、调解有经验、工作有热情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乡贤等人员,组成调解团,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多元化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助力基层治理,实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稳定一方”的法律效应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