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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岩泊渡法庭:以“枫”促和打造矛盾纠纷摆渡口
时间:2024-12-10 09:39来源:湖南高院责任编辑: 李鸽

靆云山下,澧水河畔,巍巍獬豸,渡民愁苦。在慈利靆云山下,坐落着一座历史悠久的古镇——岩泊渡。因其河岸岩石裸露,方便船只停泊而得名。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人民法庭便坐落于此。


▲慈利县人民法院岩泊渡人民法庭

近年来,岩泊渡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施联合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建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人民法庭为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为依托,各村(居)委会齐抓共管的以执行促调解、以执行化纠纷的社会治理新格局。2022年以来,助推952起纠纷就地化解。

联合治理

绘制乡村社会新“枫”景

创建“枫桥法庭”,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岩泊渡法庭立足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在排难解纷全过程中汇聚行政、司法、调解、群众自治组织等多方力量,实现了群防群治的多元化解纷、执源共同治理。

“这是我家晒坪,我说不准你过就不准你过,谁来了也不行。”当事人李爹爹气愤地说道。

“我家一直走的这条路,你现在不准我过了,那我就和你拼命。”另一位当事人吴伯伯举起了拳头。

李爹爹与吴伯伯是几十年的邻居,因一些日常生活的琐事产生了矛盾。李爹爹遂用障碍物把自家门前堵住,不让吴伯伯通行。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进行案件调解

收案后,承办法官采用“联合”工作法,诉前快速介入,与司法所、派出所、村支两委联动打好“协作战”,三向互动,结成“解纷之网”。实现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解纷网络。

在法庭与各部门长达两天的努力下,一起很有可能会引起“民转刑”的纠纷案得以成功化解。

岩泊渡法庭立足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根据案件基本情况,巧用“联合”工作法。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充分发挥了乡镇党委政府与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交警队、村委会、调委会、行业组织等职能力量,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解纷格局。

2024年上半年,岩泊渡法庭的诉讼案件同比下降了20.51%。

联合调解

打造乡村善治新“枫”向

“走,有什么事儿,我们到乡里面的调解站去说。”日前,南山坪乡一位卖蔬果的张爹爹和他的客户李婶发生了纠纷。两人没有争吵,决定去调解站,让调解员来评评理。2022年以来,岩泊渡法庭牵头成立了岩泊渡人民调解工作站和南山坪人民调解工作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自治智慧,选聘乡贤达人协助工作站的日常调解工作。在与岩泊渡法庭的紧密配合下,两个工作站已直接化解矛盾纠纷449起,引导人民群众参加“诉前调解+司法确认”28起。现在村里但凡有点什么小矛盾、小纠纷,都会来这儿找人“说说”。

“你们这个服务真是太到位了,有纠纷不用找法院,在家门口一样能解决问题,真是既省钱又省时间,给你们点赞。”一起纠纷的当事人张某经过人民调解工作室时,竖起了大拇指。

此外,岩泊渡法庭还向各村居派送了矛盾纠纷排除台账,要求各村居及时摸排村内潜在矛盾纠纷,做好化解预案,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调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矛盾纠纷排除台账上预留联村法官姓名、联系电话,遇到难以调处的矛盾纠纷,可随时向联村法官咨询专业意见。


岩泊渡法庭利用巡回办案车在辖区开庭

近年来,岩泊渡法庭通过“联合”工作品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严格落实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庭所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先后对接调解组织32家,调解员36人。完善信息共享、联动调解、联调培训、业绩考核等机制。在法庭、司法所、村居社区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工作室,邀请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对达成的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巩固调解成果。培养了一大批法律明白人、村居遵纪守法带头人。

2022年以来,利用“联合”工作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案件超1200起,涉及人数1500人。其中,岩泊渡杨家桥村和南山坪沙湾村近3年没有纠纷诉至法院,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无诉讼村居”。图片

联合执行

跨越矛盾化解铁索“桥”

岩泊渡法庭作为执行法庭,不仅要做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更要将“抓末端、治已病”的本职工作做好、做扎实。真正落实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工作。

“执行就要有效果,绝对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办理执行案件,一定要争取每一件都做到案结事了”。这是岩泊渡法庭庭长徐联合的执行理念。

为了打造人民信得过的“执行法庭”。岩泊渡法庭工作人员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探索执行案件源头预防,将法庭执行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开创“联合执行”,加强联动共治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法庭干警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同时多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人民群众释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解释限制高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拒执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自治智慧,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人民群众内部,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不上交”。

法庭将执行案件按照被执行人的户籍进行打包划分,对被执行人进行分组管理。以其村居户籍为单位,将执行案件督促落实到村居。充分利用村居工作人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破除执行过程中的“会面难、找人难、做工作难、查找财产难、被执行人抗拒执法意愿强烈”等乡村执行工作的困点、难点。将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定期推送到村居,再由村居根据被执行人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反馈驻村联村法官,制定执行预案。

   在“联合”执行下,岩泊渡法庭执行案件相较去年同期已经大幅下降,执行完毕率、执行款到位率等均处于稳步上升状态。图片

塑造联合品牌

修建多元治理同心“桥”

塑造“联合”治理品牌,不仅要在诉前调解、诉后执行上下功夫,更要在平时的宣传教育、多元化建设上下功夫。联合多组织、多部门共同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才是“联合”品牌的最终目的。

为助力辖区“无讼、无案、无访”创建,岩泊渡法庭坚持巡回办案与普法宣讲相结合,对因家庭、邻里、赡养、高价彩礼等易发多发的乡土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开庭,让群众“面对面”参与庭审,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也引导群众知善恶、明是非。

同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村庄等地,开展民法典“六进”“送法下乡”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法治观念。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群众参加“法庭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法庭工作的了解。图片


代表委员到岩泊渡法庭“和心园”内参与离婚纠纷调解

“普法宣传送到了人民群众的家门口,不仅方便了大家,更让大家学到了真正有用的法律知识。居委会的矛盾也无形之中少了许多,法院这事办得好。”岩泊渡居委会的居民赞叹。

此外,岩泊渡法庭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等问题,总结提炼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有效堵住社会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今年来,岩泊渡法庭已发放宣传册5000余份,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3次,到学校、企业、田间地头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另外,还向各村居委会推送了村村通广播宣传稿,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矛盾纠纷预防意识。


法庭干警到岩泊渡集市开展“摆摊式”普法宣传

岩泊渡法庭坚持运用“联合”工作法,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组织、各人的长处和优势,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来。已经形成了多方参与、多元共建、联动治理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法治”底色,使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了每一位人民群众的心中。岩泊渡法庭成为当地老百姓心中矛盾困难的“摆渡口”,将人们从纠纷中解放出来,摆渡到和谐美好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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