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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正确认识假释制度的优越性 重庆法检司联合召开全市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4-08-07 19:18来源:重庆长安网责任编辑:徐晶

为进一步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着力提升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6日,重庆市高法院、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在永川区联合召开全市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

(8月6日,全市减刑假释工作座谈会在永川召开)

重庆市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中伟,重庆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大槐,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古明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彭正容主持。

会上,重庆市高法院、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司法局相关领导联合签发了《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工作联席会议纪要》和《进一步推进“老病残”服刑人员假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拟假释服刑人员“没有再犯罪危险”的认定标准,明确假释服刑人员从严、从宽及剩余刑期的把握标准,规定依法履职保护条款,制订进一步推进“老病残”服刑人员假释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

重庆市二中法院、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永川监狱、万州区司法局等单位代表就如何有效推进减刑、假释新举措作了交流发言,对减刑假释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指出,减刑、假释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变更制度。推进减刑假释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的具体措施,是推动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促进司法公正、降低再犯罪率的必然要求,是缓解当前监管压力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严格规范办理减刑案件,积极发挥刑罚执行功能作用。

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减刑、假释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切实转变工作理念,正确认识假释制度的优越性;要多措并举,通过摸清底数更新台账、规范办案强化监督、完善机制等方式切实提高假释适用率;要主动接受办案监督,全过程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员列席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机制,切实提高办案公信力。

会议要求,法院、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减刑、假释工作中要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推动法检司同堂培训,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实战化水平;要强化沟通交流,通过打破信息壁垒,不断凝聚工作合力,提高释法说理工作力度,提升协作水平;要加强数字赋能,以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为契机,加强各单位的横向协作,推动案件数据和办案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刑罚执行工作线上运行、全程留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工作,推动假释制度适用;要完善保障机制,各单位在推动假释制度适用过程中要解放思想,建立容错机制,切实做到为办案人员松绑,同时也要加强激励保障,确保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工作公平公正、高质高效。

会前,参会人员还前往永川监狱参观,就刑罚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

重庆市高法院审监庭、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七部、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处负责人,全市五个中级法院、重庆市检察院五个分院的分管领导及负责减刑、假释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派驻监狱检察室负责人,重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及部分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社区矫正局负责人,全市16个监狱监狱长及分管副监狱长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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