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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东人民法庭:和“枫”细雨解纠纷
时间:2024-12-10 10:13来源:青海法治报责任编辑: 李鸽

人民法庭虽小,却位居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汉东人民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积极探索“一个引领、三联互动、四融合基层治理模式”,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以和“枫”细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绘就能动司法新“枫”景。

织密多元调解“一张网”

“非常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压在心里多年的‘石头’。”

11月初,汉东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起因是湟中区汉东回族乡汉东村和大才回族乡的两户村民早些年经过沟通商议后自行更换了耕地,后来因迁出等多方面原因导致耕地撂荒。如今,其中一方需要种地来维持家用补贴,但由于耕地常年无人管理,导致双方对更换的土地面积产生了分歧,争议长达三年,乡、村两级多次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

汉东人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便开始对乡、村两级以及周围邻居进行走访,同时对双方当事人当时更换土地的事情进行详细了解,为之后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调解当天,承办法官来到村委会,并联系了大才乡党委书记和乡长前来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在现场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了农村耕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

“你们是多年的邻居,应当各退一步,互相理解……”经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在乡党委书记、乡长和村“两委”的见证下对更换的土地重新丈量,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近年来,汉东人民法庭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和见成效之举,积极主动融入基层党组织、网格,形成“4+7+50+N”的农村及园区末梢治理模式。汉东人民法庭庭长王杰向记者介绍:“‘4’指的是西宁市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党委、共和镇党委、大才乡党委、汉东乡党委;‘7’指的是3个司法所、3个派出所、1个劳动监察大队;‘50’指的是50个人民调委会;‘N’指的是村警、法律明白人、乡贤等。利用村(社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的优势,选用群众威望高,善于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优秀党员或村警,打造基层党组织参与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的战斗堡垒,不断使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得到强化和巩固,还能推动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调解现场

用活涉企诉调“新动力”

“谢谢法官,我们终于拿到了工资,真是太感谢了。”

2022年,被告陆续雇佣原告黑某某等51人到甘河工业园区某工地务工,工期结束后,由于资金流转问题被告仅支付部分工资,剩余工资写了欠条。之后,黑某某等人催要了一年多剩余工资,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付,无奈之下,黑某某等人陷入了讨薪难的困境,便诉至法院。

汉东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且情绪较为激动,随即开辟讨薪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并第一时间组织专人联系被告,与被告多次沟通进行对账,对工资数额有争议和无争议的案件进行分类。经过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多次沟通调解,在10天内化解这起讨薪案。

汉东人民法庭通过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和信息预警反馈机制,努力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和扩大,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被动防御型”向“主动防控型”转变。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汉东人民法庭成立涉企矛盾调解室,在人民法庭内部打造“诚信是金”调解品牌,引导企业传承重信誉、讲诚信、正直勤勉的为商之道,推进速裁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王杰告诉记者:“汉东人民法庭处于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每年有近三分之一的民事纠纷为工业园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运输合同、装饰装潢合同等,为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辖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我们结合企业的需求和矛盾纠纷的类型,成立该调解室。”截至目前,汉东人民法庭成功调解解决追索报酬、运输合同,买卖合同等各类纠纷4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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