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雅县人民法院“夕阳红”调解室特邀调解员陈俊峰(左二)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通讯员曹春华摄
12月22日,是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古丽先·吾休尔上岗的第一天,她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10月,王某从吴某处购买一辆小汽车,拖欠1.3万余元购置款。不久前,吴某将王某起诉至温宿县人民法院。
古丽先退休前也是一名法官。了解事情经过后,她以丰富的审判经验,为当事人分析利弊、答疑解惑,促成双方和解,王某向吴某支付1.3万余元。
为拓展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今年以来,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广泛吸纳审判经验丰富、业务素质过硬的退休法官,将其返聘为特邀调解员,为解纷注入“银发力量”。
目前,在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共有70名担任特邀调解员的退休法官,为群众减诉累、解纠纷、办实事。
12月13日,沙雅县人民法院成立“夕阳红”调解室,特聘威望高、口碑好的退休法官,并邀请纪检、公安、妇联、信访等部门的退休干部,组建特邀调解员队伍,当好群众的法律咨询员、纠纷化解员。该调解室运行以来,有效化解纠纷110件,其中6件纠纷当事人当场履行调解协议内容,获得了辖区群众的普遍认可。
近日,乌什县人民法院阿合雅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文伟龙仅用一个小时,就完成了案件的受理、调解及履行。
去年,阿某租了木某的商铺做生意,合同约定租金按年支付,需在租赁年度开始前支付当年度租金。合同履行期间,因经营不善,阿某拖欠木某4万元租金未付。木某将阿某起诉至阿合雅人民法庭,要求其支付剩余租金,并与其解除合同。
文伟龙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以法理教育、以情理感化、以事理说服,起初剑拔弩张的两人,达成继续履行合同、阿某当场支付4万元租金的调解意见。
12月20日,库车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阿孜古丽·司马义在库车市人民法院“幸福鸟”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2022年2月,库车市某乡某村村委会与李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约定由李某承包该村650亩土地从事农作物种植。
合同签订后,李某使用土地但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土地承包费,原告遂诉至库车市法院。
阿孜古丽接到法院的案件委托后,仔细梳理案情,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幸福鸟”调解室,展开调解工作。作为民事审判一线退休的法官,阿依古丽有着丰富的调解经验,她引导双方各诉苦衷,再结合案情把法理与情理讲透,双方很快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履行欠款。
“退休法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能把法律法规、乡土人情和调解工作结合起来,从聊家常、摆事实到明法理、动情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卫国荣说,阿克苏地区两级法院将继续吸纳壮大特邀调解员队伍,为群众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记者王晨通讯员曹春华宋玉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