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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六大新信号
时间:2018-02-05 11:37来源:新华社责任编辑:陈雪

  新华社北京1月23日电 题: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十九大后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六大新信号

  新时代政法工作如何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2018年政法工作提出哪些新要求、作出哪些新部署?22日至23日,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传递了新信号。新华社记者采访权威专家为你解读。

  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政法领域体现“四个转变”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针对这一重要论断,会议指出,在政法领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体现在“四个转变”上:

  ——从实现基本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高品位物质文化生活转变;

  ——从实现外在物质文化需要向同步追求精神心理满足转变,不仅希望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犯,而且期待个人尊严、情感得到更多尊重,隐私、名誉、荣誉等人格权得到有效保护;

  ——从注重现实安全向同步追求长远安宁转变,对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更高要求;

  ——从单纯的个体受益向同步追求参与社会事务转变,更加关注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对社会事务参与意愿强烈。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凸显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民主法治的需求、对法治品质的要求、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对安全保障的法律依赖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量部分几乎都与民主法治直接关联。”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说。

  张文显表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对政法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提高法治品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质量和效益,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历久弥新“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50年多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

  会议要求,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新防线。

  “过去的‘枫桥经验’强调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随着时代发展,现在强调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主任刘仁文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认为,要牢牢把握“枫桥经验”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还特别提出,要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

  刘仁文认为,新时代的“枫桥经验”不仅要贯彻落实到“现实空间”,还要落实到“网络空间”。例如在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领域,在探索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利用互联互通的网络科技,解决现实中的具体问题。

  强调“完善产权保护机制”增强企业家信心

  “更加注重完善产权保护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这是会议透露出的一个重要信号。

  会议指出,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超标的超范围采取财产强制措施、财产处罚过宽过重等现象发生。

  徐汉明说,政法机关直面当前产权保护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才能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7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将依法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李美兰与陈家荣、许荣华案等三起重大涉产权案件,让人们切实感受到党中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坚定决心。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这次会议提出,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

  “这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起‘有恒产者有恒心’的理念。”刘仁文说,“提升社会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对促进有关当事方和办案机关依法办事必将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构建“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正在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

  会议提出,今年9月试点到期后,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修改,构建起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

  “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应当在提高司法效率方面多下功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汪海燕表示,要解决有限的司法资源与不断激增的诉讼案件之间的矛盾,就要使公正和效率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统一。

  在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方面,会议提出要推进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发挥诉讼费制度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

  会议还提出,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探索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

  “通过理论层面的不断创新,以及改革试点的实践,将一些成熟的、科学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以构建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汪海燕说。

  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今年开展

  会议透露,今年要开展全国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着力解决执法司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防止公权力损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针对执法司法的规范化大检查很有必要。汪海燕说,政法机关应当遵循法治思维,秉承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争取在司法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够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的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会议同时提出,要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更加注重改进执法司法方式。

  汪海燕指出,改进执法司法方法,确保司法执法方法的严格、规范、公正和文明,是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与保障。

  “具体而言,要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构建起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汪海燕说。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会议指出,要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会议部署,要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戒违法违规活动。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国祥指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手段也不断翻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一旦蔓延,将对金融体系乃至社会稳定产生巨大冲击,严重影响实体经济发展。

  孙国祥建议,相关部门要强化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积极排查化解金融风险隐患,加强薄弱环节的制度建设,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同时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加强对广大群众的金融普法工作。(新华社记者刘奕湛、罗沙、白阳、丁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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