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坚持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正义与温度。
关注急难愁盼
提供优质服务
“我的赔偿款执行到位了,这次来是向你们表示感谢。”不久前,农民工朱某专门来到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表达感激之情。
原来,朱某在工地务工时受伤,但在医疗等费用赔偿方面,与工程公司发生了纠纷。无奈之下,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法律援助中心为朱某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经过4次诉讼,历时3年多,最终维护了朱某的合法权益,讨回了医疗等费用共计33万余元。
“今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施行,其中明确将困难群众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以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保障困难群众获得更加高效、更加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
“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在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项目,推进法律援助均等化,为律师资源稀缺地区的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是暖民心的民生工程,一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困难群众可以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服务的机会,切实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公共法律服务获取更加便利。我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快速推进、深度融合,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便捷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我国共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7万个,每年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1800多万件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座席近2000个。
上线中国法律服务网英文频道和全国法律服务地图,开通即时咨询功能、上线微信小程序、对接公证在线申办系统……如今,群众只需通过电话、网络或者微信小程序就能随时随地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
强化调解工作
维护社会和谐
不久前,北京市东城区胡同住户李某和王某因申请式腾退引发家庭纠纷。李某母亲和王某母亲本是姐妹,但双方对房子的历史由来各执一词,对房屋腾退补贴款的分配方式主张也差异悬殊。
用心用情,讲理讲法。调解员一方面通过联系房管分中心进一步核实有关信息,一方面对双方耐心劝解。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调解员经过多次与双方见面详谈、电话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双方抛开既往嫌隙,同意各拿50%申请式腾退房屋补贴款。调解员用耐心细致化解了矛盾,也解开了两家人的心结,弥合了亲情,一场家庭纠纷被及时化解。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一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在湖北省武汉市,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医患矛盾纠纷专业性强、矛盾易激化特点,当地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在原有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基础上,针对新时代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我们积极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领域。”武汉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黄有鸿表示。
“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多个文件,深化道路交通、医疗领域人民调解工作,拓展在养老服务、旅游等领域开展调解工作,同时加强对商事调解工作的调研指导。”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需要,积极拓展调解工作领域,不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70余万个,人民调解员320余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0余万人。上海、江苏、辽宁、黑龙江、吉林、湖北、河南等地推进市、县(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目前,各地共建立人民调解中心950余个。
提升执法水平
让群众更满意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尼山镇鲁源新村位于尼山脚下,民风淳朴、风景优美,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近年来,随着游客数量不断攀升,村民在村口路边摆起了小吃摊。村民富了,但村庄里餐饮垃圾、油渍脏水遍地淌,清理占道经营成了难题。村民们虽然办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件,但没有固定经营场所,行政执法难度大,执法人员和村民的关系也日趋紧张。
在执法监督中,曲阜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发现了这一问题,提出了“严管与厚爱结合,执法与服务并举”的执法监督建议,指导尼山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树立为民理念,转变执法方式。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在村口平整了一片空地,通上了水电,将景区周边占道经营的所有商户集中经营、集中管理,既提高了村民收入、方便了游客,也彻底改善了农村环境,赢得了群众的好评。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工作面广量大,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破解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的执法和监督难题,济宁市出台了《关于建设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的意见》,将执法监督工作重心沉到基层,同时,聘任426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6273名执法监督网格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确保执法到哪里、监督就覆盖到哪里。
积极推动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一年来,各地采取有力举措,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省市县乡四级纵深推进,已基本实现了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单位的全覆盖,执法的“能见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明显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纠错率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获取执法信息、办理各种手续更加方便及时,对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和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人民日报》(2022年01月17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