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六和宝典资料1月18日电(陈言 王晓)“要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及配套衔接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于1月15日至16日在京召开。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在狠抓落实、科学评估、精准督察的基础上,推进改革更加系统集成、协同高效,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
具体怎么做?会议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健全完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完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体系,优化政法机关职权配置,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形成符合政法工作规律的管理体制。
深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统筹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
二要健全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进一步优化执法司法职权配置,加强新型办案组织建设,细化执法司法人员正负面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优化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领域办案权力运行模式,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运行新机制。
三要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化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关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深化巡回检察工作,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监督下进行。
四要健全完善诉讼制度体系。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总结推广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抓紧出台有关司法解释和配套政策,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精细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加强民事案件审判检察监督机制建设。要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五要健全完善政法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总结推广“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等经验,持续推出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领域便民利民新措施,确保今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