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样板”
——最高法调研组调研浙江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湖州市长兴县人民法院太湖人民法庭调研。
“枫桥经验”历久弥新,在新时代焕发出勃勃生机。人民法院如何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抓好落实?如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党的领导下与有关方面形成合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如何更好融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把定分止争的工作做细?带着这样的问题,11月12日至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枫桥经验”诞生地的浙江法院调研。
调研组在湖州市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调研。
调研组在绍兴市越城区坡塘村共享法庭调研。
调研组在杭州市上城区社会治理中心调研。
调研组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
调研组先后来到湖州长兴县法院太湖法庭、湖州南浔区未成年人道德法治体验馆、绍兴越城区法院坡塘村共享法庭、杭州上城区社会治理中心、杭州中院,在越城法院、浙江高院与代表委员李智慧、黄美媚、梁廷波、郑亚莉等座谈,看望慰问一线法院干警。一路上欣喜地看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这里繁花似锦。张军指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与有关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勇于探索、总结经验,努力为全国法院提供可学习可借鉴的样板。
调研组在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代表李智慧在座谈会上发言。
“浙江法院的工作理念、审判质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果一直处在全国前列,这得益于省委多年来始终高度重视、关心支持,离不开省人大、省政府的积极监督、支持。”张军指出,也要看到,与党中央的要求、代表委员的期许、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法院工作还有很大潜力。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们要深刻领悟好、坚决落实好,不断把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做实做细,抓好风险源头防控,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围绕做实严格公正司法,在党委领导下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张军提出四方面要求——强化公正司法领导责任。“关键少数”要发挥好“关键作用”。院庭领导要扛起管党治院、带领队伍的责任。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管理、审判执行、队伍建设有机融合起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官能力素质,增强凝聚力战斗力。要做实严管厚爱,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真诚提醒帮助每一名同志。要做实人性化的科学管理,让每一名法官、干警都能从内心深处认可管理、接受监督,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最高法调研组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一同听取浙江法院工作情况介绍并座谈。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全国人大代表黄美媚、梁廷波,全国政协委员郑亚莉在座谈会上发言。
调研期间,张军与浙江省委书记、省长王浩,省委副书记、杭州市委书记刘捷,湖州市委书记陈浩,绍兴市委书记施惠芳进行工作会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成国,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参加调研。(记者:白龙飞|摄影:孙若丰 金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