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北京市丰台区举行“法治副村长”启动仪式。丰台区统筹市区两级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按照“一村一人”原则,在56个行政村设立“法治副村长”。与此同时,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正式成立揭牌,实现法务区机构实体化运行。
丰台区委书记王少峰在仪式上表示,“法治副村长”要把服务群众作为出发点,把提升法治意识作为着力点,培育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对政府职能转变的促进作用,努力开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局面。
缘起:村里聘请法律人才减少矛盾纠纷,让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在丰台区56个行政村中,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在探索中生发出大量新思路,不断与时俱进,迭代升级,体现了旺盛的生命力。
例如在花乡街道新发地村,出租单位多、外来人员多,辖区内新发地市场内来自全国各地的4500家商家,每日流动人员就达到两万多人,这样的村子怎么治理?新发地村巧妙解锁基层治理新方法:市场聘请专业律师和人员成立调解委员会,快速、高效调解商户纠纷;村里聘请法律顾问,对村集体的重要合同和协议进行严格审核,最大程度维护村集体利益;村里还培养了14人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让村里矛盾纠纷逐年减少,村域更加和谐……这些方法都为丰台区法治乡村建设带来了新思路——聘任“法治副村长”。
启动仪式公布了“法治副村长”工作规则。他们将负责宣传与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乡村治理,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为改善村域社会治理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首届法治副村长任期一年,一年后根据履职情况,重新聘任人员。
除了“法治副村长”,丰台区还积极探索创新,推广“金融副村长”“科技副村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乡村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体系,为推动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机制:56名“法治副村长”包括大学教授、政法干警、律师等,每月至少履职一次
“我们将建立原有的基层法治资源与‘法治副村长’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北宫镇党委书记夏远峰表示,“法治副村长”们可以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并且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据了解,丰台区的“法治副村长”由政法单位、大学院校、优质律所的法律人才担任,按照“一村一人”原则覆盖全区56个行政村。聘任的56名“法治副村长”包括2名国家法官学院教师、6名市政法单位政法干警、20名区政法干警、6名区委办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3所高校7名教授教师,7家律所15名律师,通过联动多方资源共同促进乡村法治建设。
丰台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张冉即将作为“法治副村长”到大红门街道东罗园村上岗。“我会通过走村串户倾听百姓声音,在‘认认门、熟熟路、交交友’中了解社情民意,并把‘问题清单’变成‘责任清单’。”张冉表示,自己会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用“大白话”讲清“大道理”,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用大家听得懂、记得住、乐意学的方式讲出来,引导居民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据介绍,“法治副村长”视情况随时下沉入村,每月履行职责不少于1次,更好了解和解决村民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此外,还将加强“法治副村长”与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基层法治资源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引擎”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
未来:“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同时揭牌,实现法务区机构实体化运行
丰台区目前共有5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关键期,各个村经济基础、发展水平、社情民意等都不相同。“应从具体实际出发,‘点对点’精准对接乡村企业和农户法律服务需求,宣讲涉农法律政策,指导乡村企业和农户依法合规经营,使法治的服务保障更贴近、更及时、更有效。”“法治副村长”派出单位之一、国家法官学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应通过以案释法等途径,为村民讲解婚姻家庭、邻里矛盾、土地承包流转、劳动维权、农村宅基地等贴近生活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成为法律服务“引导员”。
仪式上,“丰台区法治促进中心”揭牌,实现法务区机构实体化运行。中心成立后,将贯彻执行丰台法务各项建设发展规划部署,负责丰台法务建设发展服务保障相关工作,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丰台法务建设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加强与国内外各类法务机构的沟通联络,组织协调项目引进、入驻、合作等事宜;协调筹办丰台法务学术论坛、交流研讨等重点活动。
文/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