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百姓安,天下稳。乡村作为社会运转的微小细胞和基层单元,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是保障。自2021年以来,内蒙古多部门联合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让更多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成为基层信访维稳“调解员”、热心普法宣传“代言人”、农村牧区依法治理“践行者”。通过夯实基层法治人才基础,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更加健全,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广大群众法治观念、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一幅幅和谐美好、治理有效的文明画卷在农村牧区徐徐展开。
在兴安盟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村民们说起吴天宇,都会竖起大拇指。“老吴调解起纠纷来,那真是不偏不倚,公平得很呢!”
在包头市固阳县兴顺西镇公合当村,李鑫经常在村子里主动了解群众所需,积极发现潜在的矛盾隐患,对群众的法律问题总是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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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汇总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群众定分止争的“解铃人”、制定村规民约的“参谋者”,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律明白人”。截至目前,全区已聘请法律顾问11870人,培养“法律明白人”5.7万名、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9908户,他们在基层播撒下“法治”种子,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在乡村振兴中落地生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举办学法用法示范户专题讲座。奥慧摄
乌兰察布市的志愿者走进察右后旗牧民家开展普法宣传。刘乐摄
建队伍,当好学法用法“宣传员”
“各位乡亲,我是咱们村的‘法律明白人’,今天我来讲讲民间借贷相关的法律知识……”近日,兴安盟突泉县学田乡利民村党支部书记、“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吴天宇利用农家婚礼等活动,见缝插针向老百姓普及法律知识。
“在农村,土地纠纷、养老诈骗、婚姻家庭矛盾等都涉及法律,要想预防、化解好各类矛盾,必须让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吴天宇说。
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法律明白人”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农牧民真正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张哥,去哪儿转呢?”“刚吃完饭,外面溜达一会儿。”曾经见面就“掐架”的哥俩,现在一见面笑呵呵地互相打招呼。家住突泉县水泉镇龙胜村的张学与王洪波的变化,让乡亲们看到了“法律明白人”的作用。
今年春耕时节,张学发现自己承包的土地少了半垄地,于是向该村“法律明白人”、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冷国静求助。冷国静实地察看后,向相邻耕地地界的王洪波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随后双方合理调解,握手言和。
如今,在内蒙古各地,活跃着一支由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组成的“法律明白人”队伍,他们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化解基层矛盾、守护群众幸福生活等方面,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三熟优势,施展“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点,合理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依法治理。
近年来,内蒙古按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档案台账,发放统一的证书徽章,在嘎查(村、社区)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法律明白人”名单信息,确保找得见、用得上、起作用。
与此同时,全区各地加强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与嘎查村(社区)的衔接,全面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特色亮点。目前,赤峰市喀喇沁旗创建了“老于说和”“姜铁嘴”“法官老项”等一批特色品牌工作室,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的“陕坝大妈”,乌拉特后旗的“驼背宣讲队”,乌海市的“和事佬调解团”“尚哥说理”“老书记调解室”等都成了“法律明白人”的优秀代表,让基层治理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司法局乌兰图克镇司法所“法律明白人”何建德(右)为群众调解纠纷。邱睿涛摄
强服务,当好排忧解难“贴心人”
“我是2018年依托党员中心户活动阵地,认领了基层综治‘乌日特’(蒙古语,意为驿站),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的实践者之一。这些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调查处理各类纠纷不计其数,矛盾化解率98%以上。”11月16日,来自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尚都嘎查“两委”成员、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额尔敦达来对记者说。
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地广人稀、居住分散,虽然额尔敦达来服务的牧户只有24户,但是辐射面积却达22.5万亩。前几年,镇里要通铁路,需要征用10户牧民的草场,额尔敦达来主动当起“解铃人”,运用法律知识积极进行协调。在1个多月时间里,他一家一户做工作,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保障了企业与牧户双方的利益。
在畜牧业生产重点时期,额尔敦达来积极组织各类生产互助活动。由于具有一定的法律常识,他在帮助牧民群众换证照、办医疗、领补贴、跑贷款方面更加轻车熟路,牧民们亲切地称他是群众的“贴心人”。
在包头市固阳县兴顺西镇公合当村,李鑫也是当地群众的排忧解难“贴心人”。从2021年李鑫成为一名“法律明白人”后,他在村里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室,在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方面帮助村民解决了不少棘手问题。截至目前,固阳县79个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395人,逐步实现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先后共调解各种纠纷矛盾102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7%。
近年来,自治区农牧厅认真贯彻“八五”普法规划,全面部署示范户培育工作,探索建立了纵向上下联动,横向共享共建的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机制,为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截至目前,内蒙古培育认定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9908户。按照规划,内蒙古下一步将加强调度指导,完善制度细节,2025年实现所有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全覆盖。
以民为本,循法而行。在这支来自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基层法治队伍的带领下,全区各地群众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遇到难题共同参与、群策群力,基层纠纷越来越少,创建美好家园的劲头越来越足。
兴安盟科右中旗普法志愿者开展政策宣传。赵艳丽摄
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开展法律宣传进牧区活动。韩雅珊摄
助发展,当好乡村振兴“领跑员”
乡村振兴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在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得益于呼和浩特市司法局“一村一律师”结对帮扶政策,全旗共有340个村和社区与32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帮扶协议,确保每一个乡村和居委会都有选派的律师。通过专业律师带动,当地也逐渐培育起一批“法律明白人”。
“现在谁家有个大事小情,村里‘法律明白人’会第一时间上门把疑惑解决了。再者说,大部分人家日子都过得挺好,哪有那么多矛盾纠纷。”毕克齐镇小里堡村村民李秀兰自信地说。
“随着村民法治意识的提升,矛盾纠纷也大大减少,即使有些小纠纷,村民也会第一时间求助‘法律明白人’,在村内就把问题解决了。现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逐渐成为基层群众的习惯和自觉。”土默特左旗司法局副局长席雍补充说。
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目前,内蒙古各地探索出一系列培育模式、形成了一些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探索农村“积分制”管理模式,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可以兑换积分,积分还能兑换成商品,以此激发学法用法示范户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和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乌兰察布市、呼伦贝尔市将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与“高素质农牧民”培训紧密结合,并进行动态管理;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三道桥镇总结形成“三长、五老、八书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的培育相结合,鼓励“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用法,积极参与村民自治;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白泥井镇将学法用法示范户与“三调六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执法工作、带动村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工作有效融合,充分发挥了学法用法示范户在乡村建设中“领头雁”作用。
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开展三年来,基层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内蒙古坚持把“法律明白人”作为推进乡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不断加强“选、育、用、管”工作,着力培养出一支素质优良、作用发挥明显的法治队伍。通过共建共享各方面资源力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治之力赋能乡村振兴。真正的乡村振兴不仅表现为农村牧区产业发展和农牧民收入提高上,还表现在农村牧区治理体系现代化上。当前,内蒙古正用法治手段绘就和美乡村画卷、奏响乡村振兴奋进曲。各地各部门也将持续厚植法治沃土,让法治的“种子”在北疆大地“扎根发芽”,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引擎和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