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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是人间烟火气,“圩日法庭”抚人心
时间:2023-11-30 15:05来源:江西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责任编辑:朱立

乡村治,百姓安。行走在江西赣南乡村,瓜果飘香、稻浪滚滚,邻里和睦、欢声笑语,一幅平安祥和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两级法院坚持弘扬“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充分结合赣南农村赶圩的风俗,组织法院干警逢圩日到圩镇上开展巡回审判、现场执行、普法宣传、多元解纷等活动,打好“圩日法庭”组合拳,实现法官走出机关、走进村组,进一步将司法服务的“毛细血管”向引导和疏导端发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更入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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圩日审判:以案释法润乡风

“快来看哟,法院开庭喽!”挂上国徽、拉起横幅、几张桌子拼在一起,就是一个简易的庭审现场。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刚刚还在吆喝的村民们立马安静了下来。

赣州市石城县小松镇丹溪村村民邓某与朋友晚上聚餐时喝了酒,次日上午驾车行驶至泉南高速公路宁都收费站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邓某血样中检出的乙醇成分含量为82mg/100ml。而此前,邓某已有两次酒驾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我们希望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从源头上减少酒驾”,石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王颖娟决定在圩日前往小松镇丹溪村诉讼服务点——许家祠堂,对该案进行巡回审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对被告人进行当庭宣判后,法官还向旁听的村民普及危险驾驶的法律知识。“喝了酒还敢上高速,胆子真大……”“喝了酒,可千万不能开车,侥幸心理要不得……”村民们听完后议论纷纷。

这是“圩日法庭”既审判又普法的一个写照。近年来,为了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赣州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多发易发类案件,如危险驾驶案件、婚姻家事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到圩镇、广场等群众较多的场所就地开庭,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在赣州市南康区坪市乡农贸市场,一起多年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据了解,当事人周老太的子女因为赡养问题产生分歧,矛盾尖锐,已经十余年没有过多的来往。为更好化解这一赡养积怨,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反复沟通、耐心调解。最终,周老太的子女就赡养纠纷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旁听群众纷纷拍手叫好。

“感谢法官解开了我们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兄弟姐妹情。”66岁的当事人明某感激地说。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赣州两级法院不断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至乡镇村居,用法治力量浸润文明乡风。今年以来,赣州两级法院累计开展巡回审判546件次。

圩日执行:雷霆行动保民生

“连几千块钱都不还!”

“以后和这些人打交道要小心!”

“这个人不是我隔壁家的吗,他竟然欠钱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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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农历四月十八,正逢白鹭镇圩日,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干警在白鹭圩的中心地带,正忙碌地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大量村民围在名单面前议论纷纷,十分热闹。

除了线下曝光,赣县区人民法院也在线上通过抖音、视频号同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我们一般会根据失信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进行分片区曝光,一方面是不断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是希望熟悉的群众能够帮忙提供线索,”正在张贴失信名单的执行干警陈江表示,“这个月就有13个案子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还钱。”

失信曝光、查人找物、拘留拘传、执行宣传……圩日执行,群众感受得到,正义就在身边。

“我没钱,你们抓了我也没用……”5月10日,赣州市信丰县人民法院在小江镇开展“圩日执行”,对被执行人邹某实施了拘传。

邹某与他人合伙购买货车用以运输经营,后清算时确认,邹某尚欠7000余元。因催收未果,合伙人将邹某诉至信丰法院。案件经过审理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邹某仍拒不履行欠款。

因邹某躲避执行,拒不报告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决定对邹某进行司法拘留。迫于威慑,邹某的态度迅速发生变化,立马筹足款项,最终,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拘传8891人,拘留1748人,执结涉民生案件15172件,执结到位17.35亿元……今年以来,赣州两级法院结合“虔城春雨”“虔城风暴”等执行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圩日执行”活动,集中执行了一批涉民生案件,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圩日普法:法律知识入民心

“法官,刚结婚女方就跑了,可以要回彩礼吗?”

“别人欠钱不还要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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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圩日,赣州市上犹县法院法官一行赶圩,在紫阳乡市场设点摆上了“法治小摊”,热心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对涉及个人或者家庭隐私的相关问题,现场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服务,贴心地为群众送上干货满满的法律服务“大礼包”,街边的不少群众闻讯而来。

“今天赶圩我不仅买了东西,还学到了法律知识,有用得很!”一位在现场围观的钟大姐说。

为贴合群众需求,赣州各基层法院不断优化普法宣传方式,用更加“接地气”的方式开展反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法律宣传,为广大人民群众送上一场场“普法盛宴”,营造了浓厚的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全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全南县文艺演出团编排情景短剧《春风化雨》,将人民调解员厘清家长里短的故事搬上舞台,在乡村集市、屋场祠堂搭起戏台,开展“文艺送法下乡”巡演,让群众看得懂、听得见、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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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人民法院将“圩日法庭”与未成年人普法相结合,联合学校在新媒体平台推出“蒲公英小剧场”,先后接受县南安小学等12所学校的普法“订单”,视频播放量累计达11.6万,全县20多所中小学共4万余名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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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人民法院结合当地特有的阳明文化,在乡村设立“阳明大讲堂”,将法律知识融入家训家风的讲解中,以“德治+法治”浸润民心,巧妙化解多起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案件难题。

圩日调解:整合联动解民忧

寻乌县山地资源丰富,果业发达,山林纠纷也随之而来。今年五月底,寻乌县曰子仚两叔侄就因为果园土地问题闹上了法庭。

曾某辉要求其侄子曾某坤修理李子树树杈以免遮挡自己的油茶树,影响油茶树的产量,但遭到拒绝。随后,曾某辉提刀将遮挡油茶树的三棵李子树的树干树皮削去一圈。矛盾发生以后,村干部第一时间去到这两叔侄家里进行调解,但是由于曾某辉并未道歉,调解一时陷入僵局。

留车法庭庭长罗瑞飘了解到这个案子以后,决定在圩日当天两叔侄都得闲的时候,联合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以及村“五老”调解员,前往案发地查看李子树是否影响到油茶树的生长,并在村委会现场对两叔侄进行调解。

“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人情不怕阔,冤家唔好结。”寻乌县“五老”调解员林红斌面对两叔侄耐心地进行劝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曾某辉向曾某坤支付300元赔偿款,一场山林纠纷就此画上休止符。

客家矛盾客家调。寻乌县人民法院充分结合赣南客家家风,利用祠堂等场所,主动邀请村委、“五老”调解员等力量参与调解,将矛盾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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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赣州两级法院主动整合各类解纷资源,不断扩大调解主体范围,进一步提升“圩日法庭”活动效能。瑞金市人民法院探索建立“法庭入站”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调解优势;兴国县人民法院推行“回村报到”工作机制,让干警以老乡身份拉近关系、拉近距离,以“同村村民”身份转换视角调处矛盾;于都县人民法院成立长征源调解工作室,建立两支“法官+特邀调解员+书记员”专业诉前调解团队,推动纠纷高效化解。

“下一步,赣州法院将积极传承好红色基因,持续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做好做实‘圩日法庭’工作,切实判好一批案件,调好一批纠纷,办好一批实事,不断回应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伟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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