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梯坠落、急停、意外伤人等现象,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排查辖区内商务写字楼、加装电梯老旧小区等重点场所,就电梯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实地探查,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在前期开展的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活动中发现,辖区部分公共场所运行的电梯轿厢内缺少登记、维护保养和使用说明等信息,部分电梯存在电梯警铃和对讲按钮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形,还存在电梯维保工作走过场、电梯使用超过检验有效期等现象,上述情形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充分调查核实,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对发现的电梯违规运行问题及时查处、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执法人员对涉案电梯运行情况进行了核实,并要求涉事单位立即整改。同时,行政机关对辖区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进行了全面摸排整治,严格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
随后,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居民代表参加听证会,对行政机关的整改情况进行听证,让人民群众更加“可感受”“能体验”,与会人员认可了行政机关的整改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公益诉讼的办案质效。听证会后,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通过实地体验的方式对整改后的效果“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将依托“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守护公众日常生产生活及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