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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创新阵地建设强化专业保障 保护未成年人有温度有力量
时间:2024-12-02 15:38来源:中国妇女报责任编辑: 陈言

轻轻触摸屏幕,就能看到“法律树”的成长过程;吉祥物穗小鸭一边互动一边讲解法律条文……走进贵州省黔东南三穗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一场沉浸式法制教育课堂正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

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立法为引领,修订《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增设“特殊保护”专章,针对困境儿童规定9条特殊保护措施,为“六大保护+特殊保护”提供了法治支撑。同时,全面推行“物质+服务”关爱服务模式,加强家庭监护指导、安全教育、社会融入等常态化关爱服务。不断创新阵地建设、强化专业保障,有效打通了儿童关爱服务“最后一公里”。


以“一米视角”打通服务“最后一米”

下午5点左右,正是小学生放学时间。在贵阳市花溪区南溪苑社区的“儿童之家”,孩子们的嬉笑声陆续传来,志愿者老师和孩子们围坐在一起,指导他们做作业、阅读、画画……

南溪苑是花溪区唯一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共有搬迁群众287户1047人。其中,未成年人300余名。为帮助青少年儿童更好融入城市新生活,民政部门以新市民·追梦桥为载体,投入10万元公益基金打造了南溪苑“儿童之家”。通过打造活动区、阅读区、游乐区,让“儿童之家”成为孩子们健康成长的温暖之家。

同样是在云岩区水东路街道友邻社区的“儿童之家”,为了贴近儿童、方便儿童、吸引儿童、服务儿童,这里专门成立了“儿童议事会”,真正实现了从“一米视角”出发,倾听孩子们的声音,收集孩子们的意愿,开展孩子们喜欢的活动。

贵州省民政厅印发的《贵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明确,要注重“一老一小”服务的兜底服务能力建设,提出“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的目标。现如今,在贵州,“儿童之家”多地开花,通过特色儿童活动的持续开展,“儿童之家”已成为社区儿童成长的重要平台。

联合发力构筑保护“同心圆”

以“家”为着力点,构建“妇联+法院”新模式。这是贵州省遵义市妇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合作,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的有益探索。

当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当庭发出该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后,遵义市妇联迅速反应,组织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对家长进行指导。在此基础上,遵义市妇联、市中院多次调研协商,共谋深度合作。贵州省首批“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工作站)在遵义市、县法院授牌成立。服务中心(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专门为未成年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心理咨询,旨在强化监护人家庭教育责任,提升家庭教育能力,为构建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教育环境提供专业支持和司法保障。

据了解,遵义市妇联系统与法院系统联动共建“红城有爱·法护未来”家庭教育服务中心(工作站),联合聘请具有较强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和心理咨询能力的市县两级家庭教育骨干教师担任中心(工作站)工作人员,按照“1+14”(1个市级家庭教育服务中心+14个县级家庭教育服务工作站)的模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确保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和规范性。同时,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合作共赢”原则,共同合作挂牌建设“遵义市家庭普法基地”,携手推动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

做强保障全面守护未成年人

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与希望。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贵州在全国率先启动地方配套法规修改工作。修订版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包含压实家庭保护、加强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细化司法保护、深化特殊保护、完善法律责任等部分,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

同时,新修订的《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特设“特殊保护”专章,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孤儿、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重病未成年人等困境未成年人实行特殊保护。

11月21日,贵州省法院在未成年人保护上再次迈上新起点,集中揭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这意味着,贵州高院和9家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优化内设机构,正式组建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审判庭,各基层法院组建未成年人保护专门合议庭,对未成年人审判及司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归口管理、集中办理、专业审理,进一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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