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法官,你瞅瞅,他家的牛把我家的草料都祸害了,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你张嘴就要五万块钱,你家草料是金子做的啊!你赶紧把我的牛还回来!你有什么权利扣留我的牛!”
昔日邻居因“牛之过”,互不相让。2024年11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损失惨重引争执,赔偿金额难协商
2024年2月的一天,哈某大汗淋漓地在182团的戈壁滩上找牛。
在经过吴某的玉米地时,哈某惊呼道:“嘿,朋友!这头黑牛是我家的,怎么跑到你这边来了!我剩下的那30多头牛呢?是不是你把它们藏起来了!快把它们还给我!”说完,他就要把牛牵走。
“阿达西,你家的牛老是跑我家的玉米饲草地里啃食我的草料,给我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也多次提醒你了,可你不管,我没办法,就把它们赶到牛养殖合作社代养了起来,你先赔偿我五万的损失费,我再把牛还给你!还有代牧的费用,你也一起承担!”吴某也不甘示弱。
“五万块钱,不可能!你私自把我的牛扣留并交给合作社代牧,代牧费我也是不可能给的。”哈某激动地说。
两人为此争得面红耳赤,吴某情急之下报了警。
多方调解均无果,一纸诉状至法院
经过司法所、派出所几番调解下来,双方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调解无果后,哈某把吴某告上了法庭,称吴某没有权利擅自圈起自己的牛并交给合作社进行代牧,要求吴某立即返还牛并自己承担代牧费。
殷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犯了难,哈某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双方闹得很凶,简单判决容易激化矛盾,了解到哈某和吴某的土地相邻,之前并无隔阂,为彻底化解矛盾,殷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案发”现场进行实地调解。
到达受损害的玉米地后,发现玉米地的草料大多数都被啃食过,损失较大。
哈某也承认确实有他家的牛啃食过吴某家的草料,但也有别人家的牛啃食过,让他全部承担损失这是不可能的。
吴某认为哈某作为放牧人,应当尽到管理责任,明知自家的牛啃食他人的草料还是放任不管,吴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才把牛赶到养殖合作社进行代牧,所以代牧的费用和损失费用都得哈某来承担。
沟通调解化矛盾,达成协议息纠纷
法官待双方情绪平稳后,首先来到合作社查看牛的状况,并向合作社工作人员询问这些牛在合作社每天的代管费用,工作人员告诉殷法官这些牛是按每头牛每天10元收取代管费的。
随后,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对哈某和吴某开展调解工作。
“双方既然都有调解的意愿,说明你们现在都冷静思考了,愿意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了,你们双方在这件事情上都存有过错。”
“哈某你要是对牛多尽一些管理责任,制止它们在别人的地里啃食草料,就不会造成吴某这么的大损失。”
“吴某你虽然多次告诫哈某赶牛,但你不能私自扣留哈某家的牛……”调解室中,法官对哈某和吴某说道。
“我承认我家的牛啃食过吴某的草料,今天我看到我的牛在合作社里被照顾的也挺好的,我愿意赔偿吴某草料的损失,但是代牧费我还是不愿意承担。”哈某表明了态度。
吴某说:“既然哈某已经愿意赔偿我的损失,我也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要不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代牧费用我就自己承担吧。”
待履行赔偿义务时,哈某一句我现在没有钱,只能等过段时间再给,瞬间打破了现场的和谐氛围。
吴某提出现在如果将牛退还,怕后期拿不到赔偿款,实在没钱就拿牛抵账。哈某同意了吴某的建议,让吴某自己挑选七头牛抵账。
至此,哈某和吴某之间的纠纷彻底解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