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武汉渔政码头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活动不仅是一次修复长江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今天我们组织增殖放流的活动,是为了让你们能够认识到非法捕捞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诚悔过,并且以实际行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希望你们今后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非法捕捞,和我们一起共同维护渔业资源,争当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宣传者和实践者!”
活动现场,检察官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并且引导他们将购买的胭脂鱼、青鱼等4万余尾鱼苗投放到长江中。随着鱼苗的游动,水面上泛起层层涟漪,仿佛在诉说着生态和谐的美丽篇章。
“我的行为对长江渔业资源造成了影响,破坏了生态环境。我希望通过这次增殖放流活动可以尽量弥补之前的过错。以后,我一定会吸取教训,严格遵守长江十年禁渔相关规定,不去做违法的事。”其中一名违法行为人在放流结束后,感慨地说道。
据悉,该违法行为人于今年年关期间,为了一时娱乐,伙同好友在天兴洲附近驾驶塑料船,在长江布设三重刺网捕捞水产品九十三公斤,后被渔政执法人员和公安民警当场抓获。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违法行为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表示愿意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用,以增殖放流的形式补充长江流域渔业资源。
“我们考虑到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变化,调整了增殖放流的鱼种。希望通过这次活动,让更多的人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共同参与到长江生态保护的行动中来。我们也会联同公安机关、渔政部门,共同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形成执法司法合力。”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部主任焦雪松表示。
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以来,硚口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通过参与公开听证、增殖放流、公益服务等活动,让违法行为人不仅认识到自身错误,更承担起生态修复责任,实现惩治效果、修复效果、教育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力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溯源治理、协同治理,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